1.因工受伤期间的在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正常支付的。按照规定我国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事故受伤或者长期工作的缘故患了职业病的,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在规定的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内,职工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每个月按时正常支付。但是有特殊伤情的,可以经市级劳动委员会确认后,再适当延长十二个月停工留薪期。
2.《工伤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