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无效,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
2、但如果是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则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对劳动
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