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
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
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
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
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
代位权成立的,由
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
保全、
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