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老师虐童的处理惩罚:
(1)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责任的,
虐待被监护人,情节恶劣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单位犯虐童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3)有第一种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严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