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幼儿园老师在学校虐童怎么处罚

更新时间:2022.03.31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留下证据,先找老师沟通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受伤的情况,首先应该先拍照,留下证据。家长委婉的向老师询问,尊重老师,态度不要太强硬。和老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一定要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联系其他家长一起向园方反应情况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身体上有淤青或者有受伤的迹象,不要贸然找幼儿园老师问,问问其他的孩子家长看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况。如果有,几个家长联合起来向园方反映,这样更有说服力和威慑力。另外,家长们可以要求查看视频,为了防止园方删除视频记录,家长最好用手机录下,作为证据。以上就是幼儿园老师虐童量刑的答案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展开更多

针对幼儿园老师在学校虐童怎么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幼儿园老师的虐童行为若情节严重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2

虐待儿童涉嫌虐待罪,虐待罪的定罪判刑需视情况而定: 1、被虐待儿童是犯罪分子家庭成员的,定...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关于虐待幼儿什么情况处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当中规...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刑事辩护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