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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交纳个税吗的问题上你可以看到以下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
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
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