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房产的顺序如下:第
一、有
遗赠抚养协议的,其效力最高,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第
二、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其效力次之,按遗嘱进行继承。第
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
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没有争议的继承,可以通过
办理继承公证的方式进行房产过户;对于有争议的继承,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房产过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