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
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
(
房屋产权登记证号:)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m2:
共计间。
第二条甲方拥有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并有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作为该房屋的附件。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用途。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
(2)双方一致同意,所租房屋租金按计租。租金为:/月每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签署租赁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租金元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缴纳时间为租金期满前一个月,即每次租金交纳最晚截止日期为每年的月日,月日。
(3)押金
乙方
签订租赁合同前须交纳租赁押金,押金数额为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凭水电、暖气费、电话费、物业费相关清单复印件,由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交房
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于乙方使用,交房条件为交房时房屋现状,以交房时双方现场验房签字确认为准。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收费元/
m2,起收日期为年月日。由乙方自行缴纳。
2、水电费、煤气等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七日前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购买权。
2、甲方如将
房产所有权出售转移至第三方,应在正式销售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3、租赁期间,乙方没有甲方的许可,禁止转租。如果乙方转租需在一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如果甲方同意转租,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并与原乙方承担连带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甲方
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维修。
3、甲方须按时将房屋交与乙方使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自主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房屋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行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
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物业公司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甲方有权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