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劳动争议具体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在我国法律上,除上述几种一般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以外,还有几项特殊的规定: 第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以外,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申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或者后者主动介入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第三,违反《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还有如下规定: (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2)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3)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4)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因此,上述几种情况也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展开更多

针对劳动争议具体范围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1、事实清楚原则; 2、自愿原则; 3、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调解活动...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1

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如下: 1、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是...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如下:(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劳动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