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版个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三险一金(广州是五险一金)-免征额(5000元)-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还在确定中。
2、假设A工资税前收入是10000元,五险一金(按广州来算)是1000元,按
个税起征点5000元来计算,那么他的税后工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5000=4000元。参照新版税率表,即在3000-12000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应纳税额=4000*10%-210=190元。实发工资=10000-1000-190=8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