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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2.交通意外保险理赔的材料: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书面证明或验尸报告;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经司法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全称、病历和治疗过程)、医疗纪录、住院证明正本;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医疗费用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X线片、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疗纪录正本、结算明细表、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