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协商。协议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协议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协议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协议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协议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协议当事人可以将协议纠纷
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协议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协议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协议方面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
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