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摊面积目前尚无法律和行政法规加以约束,而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一般来说,塔楼的分摊面积要大于板楼的分摊面积。实践中,塔楼的分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板楼的分摊系数则在0.14—0.16之间。分摊系数计算公式为公摊面积除以建筑面积。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如下:
1、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3、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4、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5、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