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
损害赔偿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
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
不承担责任;
2、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
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5、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