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
2、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
办理材料
1、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公民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相片回执(或
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身份证相片
4、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
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5,其他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1、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
2、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如平台上已有本人信息资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3、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
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