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务合同的写法:
1、须写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2、写明劳动者的岗位信息和工作情况;
3、写明解除的理由;
4、写明劳动者的签名或者盖章;
5、注明日期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