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委托代理人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
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
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
缴纳印花税;
8、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9、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费用:证明财产为继承、赠与的,接受益人按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