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用由谁缴纳看你们
签订的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单方缴费制度,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
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相应的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1)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2)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即雇佣二至七名学徒或者帮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自然人。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
(4)
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伤保险实行雇主责任制,由用人单位单方缴费,个人不缴费,因此未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