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罚金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二、根据《公司所得税法》限定,罚金、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限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金和诉讼费)不得税前扣除。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条例第四条限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允予扣除事项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允予扣除事项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获到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花费、税金和损失。
四、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包括公司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前能够扣除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