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以下九种权利:
1.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2.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
4.公平交易权。即消费者在质量、价格、计量交易条件等方面享有与所有消费者、经营者同等的权利;
5.求偿权。即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即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
消费者协会;
7.受教育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等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
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