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
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
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