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
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二:查验产权,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交付定金。三:签署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卖双方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