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
扣押的物品。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
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一般是几天就可以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你等不及,可以预交押金提车。事故认定后如果受害人不申请法院保全,交警就会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