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
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
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