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逮捕后执行监视居住的这种情形会被送入看守所,而不是收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可见,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