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
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可以要求对方
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