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请,单位申请或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
(二)受理,如职工或其近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三)调查对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举证通知书》;
(四)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如下: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