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集体土地法律特征

更新时间:2022.12.21

1、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农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 2、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集体所有权既不是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也不是由集体组织作为法人享有所有权,而是指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是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法人,集体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成员的共有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总有的。这又分为传统的总有和新型总有。 传统的总有是指由一定的团体对土地享有管理职能,而由其成员享有土地的收益功能。 新型总有是指一定的农民集体范围的成员,以其组成之团体对集体财产依法按照“平等自愿,议决一致”原则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收益的权利。 4、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新型的合有权。此种观点认为普通法之合有权制度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理想模式。普通法上的合有是由日耳曼法的总有与合有融合演化而来,是指数人平等地、永不分割地对不动产整体所享有的所有权,其中若有合有人死亡,其权利便丧失并自然地添加于其他合有人的一种共有权制度。
展开更多

针对集体土地法律特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36

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首先,合同是在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意思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集体土地征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中华人民共...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土地征收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