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的阴阳
合同的效力认定
本站律师在多年的诉讼经验的积累和总结中罗列了下列阴阳
合同的种类和效力认定原则,仅供大家参考。
阴阳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依法应招投标的工程,以是否通过招投标来判断阴阳合同;
第二、地方政府对工程合同有备案或审批规定的,以是否经过备案或审查来判断阴阳合同;
第三,不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先后签订了两份内容不一的合同。
因此如何认定其效力,要看属于这三种情况的哪一种而定。
第一种情况,如果这个合同是必须招标而没有招标的,出现了阴阳合同,以经过招投标的为准。
第二种情况,合同按照政府规定应当经过备案的,先后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备案的,一份是没有备案或审批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第三种情况,先后签订的两份合同,不属于前面有特定要求的,那么,两份合同当中,以实际
履行的合同为基准,以新
签订的合同,即时间最近的合同为补充。
再次重申一下,上述原则是本站律师的经验总结。并不具有绝对性。请读者在阅读时注意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