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使用权抵押,是指
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其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变卖的价款优先受清偿的一种债的担保形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纠纷的处理,
土地使用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这些条件主要是:
1、抵押人是该幅土地的使用权人。亦即土地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土地享有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不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2、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有偿取得的。经划拨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
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其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