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看情况的,货物丢失肯定是运输人的责任,赔偿是免不了的,但照价却是不可能的。
运输行业里的行规是损坏丢失了货物,运输方按照运价的几倍赔付,一般不超过4倍,或按照毛重来赔,如20元/公斤。总之,所赔远远低于货值。更要命的是,法院是支持这个主张的,其法理是公平原则。运输人只收相当于货值百分之几或百分之十几的报酬,却全额赔偿显失公平。所以,对高价值的货物或易于销赃的货物,运输保险是不可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