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般都是这样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另外,根据的实践,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是因为发现,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往往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伤者出院时一定要弄懂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片,明确自己可能评到的伤残级别。有些医院所写的出院证明与X光片、CT片等不一致,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多加注意,否则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希望能多加注意。如实在不懂,应询问有关专业人士。
出院时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伤者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以上便是车祸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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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