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父母出钱买房该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该房视为
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得分割。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该出资部分则认定为对夫妻的赠与,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若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则按出资比例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
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