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证据保全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另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必须与其申请的内容相适应。如果保全的证据是实物,担保的数额应与实物的实际价值相当;如果申请的对象是其它证据,担保数额应与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相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和
诉讼代理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