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划分责任的方式大致有四种:
(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
承担连带责任;
(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
(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
(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