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在破产清算后有足够的破产财产的,劳动者能拿到工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发放劳动者的工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