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与拆迁方谈判时,想要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首先要了解征收补偿方案、然后了解自己房屋价值、掌握拆迁的法律知识,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谈判。
如果拆迁补偿数额明显过低,这其中必然涉及到拆迁方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作为。。
要想掌控主动权,要找出拆迁方的违法点。
只有依靠法律对行政权力的规制,才能帮助自己获取一个平等协商谈判的地位。
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针对违法点提起相应的诉讼,达到阻碍拆迁进程的目的,通过以诉促谈的方式解决征收补偿的问题。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