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转租房屋的,一般不需要房东在转租合同上签字。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因此,承租人转租房屋的,一般经过出租人即房东同意即可,不需要房东签字。当然,如果房东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
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