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
能不能起诉,可以分情况讨论。
一、当装修合同作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从合同时,业主可向开发商主张合法权益。
对买受人与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中补充约定装修内容的方式,是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混合物。该补充的合同应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从合同。在全装修预售合同中,主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与约定装修的从合同形成一个整体,就此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换言之,全装修房预售合同中,包含了房屋建造质量和房屋装修质量两部分内容。开发商不仅要承担因房屋建造质量引起后果的责任,还需承担因房屋装修质量引起后果的责任。买受人无论发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还是房屋装修质量问题,都可以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二、当装修合同是由买受人与装修企业单独签订时,发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应对装修企业提起诉讼,不能以
开发商违约而提起诉讼,业主可向装修企业主张合法权益。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