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员工补偿: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
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