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1.
股份代持协议因
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而无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
2.如果得不到公司半数以上股东认可,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无法转正的尴尬局面。
3.名义股东可能擅自对股份进行处分。
4.名义股东可能会在股利取得、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资产分配等方面背离实际出资人的本意或实施损害实际出资人的行为。
5.名义股东如果拖欠债务,其所代持的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可能会被查封或拍卖。
(二)名义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
1.如果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并且名义股东不愿成为该公司的实际股东并且也没有出资能力的时候,对于名义股东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2.实际出资人
出资不到位,可能会被
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
3.如果双方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实际参与公司管理,那么,如果其行为
违反公司法规定而被公司或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主张权利,那么,名义股东很可能被牵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