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没有签定后对方付款时间,但有我方收到款项及资料后为对方进行业务申报的时间约定1—3天。且当时对方也答应第二天转帐付款。但一直未付款。且经多少次协商,也有过对方再次承诺三天内付款,但至今仍未付款。是否我方有以下几种选择:
1、再次沟通,要求对方付款,完成合同;
2、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支付损失(合同金额中我方代理价格占总金额33%,可否以此做为赔偿数额)‘
3、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不愿赔偿,我方起诉可否要求判定给付我方合同金额中代理费部分及相应电话、差旅、误工费,并要求判定对方负担诉讼费以及由于诉讼再次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上述即为
不履行合同怎么办的内容,谢谢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