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更新时间:2023.01.03

根据法律实践,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 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民法典》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受人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签订合同前谨慎调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流转记录,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应尽快按约定交付房款并完成过户。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展开更多

针对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3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但对买卖的对象有限制。 通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房产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