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清楚土地流转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是
一、土地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
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土流网指出,土地出租的关键是如何保证其合法性。让双方心里都踏实。
二、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
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
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三、宅基住房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以重庆为例,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四、土地入股
入股,也叫“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
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
该形式的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五、股份合作
即“股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