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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是否可以区分所有权部分?

更新时间:2022.06.07

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 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②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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