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食品造成食物中毒,后果是比较严重的,一般而言,造成食物中毒,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可能须承担以下三种责任:
(1)须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
食品安全法》第85条的规定,出现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可以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21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许可证。
(2)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食物中毒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