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内
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
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