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后,需要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税务部门申办《
税务登记证》,至于是否需要缴税,这个由税务部门去评定。譬如,小商店的增值税免征税额起点为3万,很多小商店,士多店都不需要交税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
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