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交易税费是指在
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
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21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
商品房契税为4%。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交易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1]结果是增加了买房人的购房负担,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家身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