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
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5.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6.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